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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遇到这么不讲究的老家伙,直看得目瞪口呆。程宗扬只好解释道:“别介意啊。他饿了好几天了——反正你那碗也没怎么喝。给你换一碗算了。” 朱老头半碗热汤下肚,整个人都活泛起来,中气十足地冲着食肆嚷道:“刚才那碗多加杂碎!弄个大腰子!抓把肥肠!” 程宗扬安慰毛延寿,“再给你另外要一碗得了。” 毛延寿不知道该说什么,没话找话地寒喧道:“朱先生口味挺重啊。” 朱老头大咧咧道:“叫啥先生?叫大爷。这rou羹就得喝味儿冲的。小毛啊,给你也添个腰子?” 毛延寿摆手道:“这就好,这就好。” 程宗扬道:“怎么样?” 朱老头自然知道他问的什么,摇头道:“这世道,人心都败坏了……就剩这腰子味儿还地道。” 程宗扬黑着脸道:“慢点吃,没人抢你的!” 朱老头呼呼噜噜扒了半碗杂碎羹汤,舒坦地呼了口气,然后苦着脸道:“他们不肯认啊。” 程宗扬一怔之下,顿时大喜,“他们不承认死丫头是门人?太好了!我看咱们也别折腾了,就这么着吧。就当你们这一支绝后算了。” “就算我愿意,紫丫头能愿意吗?” “她有什么不愿意的?我跟她说!” “你说她有什么不愿意的?”朱老头语重心长地说道:“那丫头可是要面子的。” 程宗扬哑口无言。被岳鸟人遗弃,已经是小紫的心结。现在朱老头带着她归入黑魔海门墙,又被拒绝,可以想象她的心情,两次被当成弃儿啊。 “收个弟子还管这么宽?” “要不我怎么只有阿巫一个弟子呢。”朱老头道:“没拜过魔尊,算不得列入门墙,他们说了,什么时候拿回玄天剑,什么时候让她拜魔尊。” “凭什么啊!” “玄天剑咋丢的?” 程宗扬又一次哑口无言。就凭鸟人当年办的那事,巫宗能同意用玄天剑换小紫列入门墙,已经是天大的让步了。说到底,小紫还是被他的便宜老爹给坑了,这鸟人真是害人不浅。 “玄天剑去哪儿找呢?” “那么要紧的物件,总不能说没就没了吧?” 没错。玄天剑作为黑魔海镇教三宝之一,鸟人抢到手总不会随便乱丢。当年剿灭黑魔海巫宗,八骏可都是出过力的,当事人还有一堆,总能问出些线索来。 程宗扬放下心,“入门暂时不说,大祭的事呢?” “押后了。”朱老头道:“玄天剑都丢了,还有什么脸去祭祀先人?”话虽这么说,朱老头脸上却露出一丝慎重, 程宗扬也觉得蹊跷,二十年大祭对于黑魔海来说是多重要的事情,怎么可能推迟?即使少了玄天剑,也没有祭祀的时日来得重要。鸟人消失这么久,从来没听说过因为祭品不足,星月湖八骏就把他的祭日往后推的。 “有点古怪啊?” 朱老头没有作声,只捧着碗猛喝。 “不想说就算了。但提到玄天剑,我倒有个想法……”程宗扬道:“姓岳的消失之前,曾把一批东西运到洛都……” 朱老头从碗里抬起脸。 “有什么东西会让他宁愿运到洛都,也不敢留给星月湖那些爷儿们呢?” “谁接的手?” “严君平。” 朱老头把碗一舔,站起身,“走,找他去。” 程宗扬大吃一惊,“你认识严君平?” “可不是咋的。严大裤裆嘛,当年他偷老乡家的狗被人逮住,还是我替他求的情。” “这是哪年的事?” 朱老头眨巴着眼睛琢磨一会儿,“村里有狗那年吧。” “干!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咋了?” “他都失踪半年了。” “瞎说,”朱老头吹着胡子道:“我昨天还恍惚看见他一眼。” “别恍惚啊!真是他吗?在哪儿见的?” “城西,要不就是城东。” 程宗扬沉着脸道:“延寿,你回去说一声,我去城西办点事。中午要是不回来,你们就把老头那驴杀了,晚上吃驴rou汤。” “是。家主。” “小程子,你可不兴这样啊。” “想保住你那驴就赶紧走!” 第五章 金市紧邻着城西的雍门,两人穿过城门,程宗扬立刻问道:“死丫头去哪儿了?别说你不知道。” “说是去散散心。”说着朱老头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丫头有点不高兴。” “那个秘御天王是不是年纪大了,脑子不清醒?”程宗扬牢sao道:“黑魔海的传人很光彩吗?白送我都不要!可死丫头既然想要,他还敢不给?这不纯粹是活腻了吗!” “丫头要面子,我那位师兄也要面子。”朱老头道:“玄天剑就是黑魔海的面子。” 程宗扬沉默半晌,然后道:“你真见着严君平了?” “严大裤裆……” “打住!我不管你们以前怎么叫的,他如今是书院的山长,你把人家年轻时的绰号挂在嘴边,我听着浑身不舒服。” “他都不在乎,你还在乎个啥?”朱老头道:“只在路上恍了一眼,但九成是他。” “他一个人?” “一帮人呢。骑着马,打扮得跟狗腿子一样。” 严君平是奴仆打扮?程宗扬略一琢磨便明白过来,洛都权贵如云,严君平如果扮成奴仆进入某个豪门,无疑是最好的藏身之法,也难怪以斯明信和卢景的手段都找不到他。问题是他为什么要避开星月湖的人呢? 城西的官道上商旅如织,朱老头折而向北,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半个时辰之后,他在一处山坳前停下来,“就在此地。时间是两天前的傍晚,当时他黏了浓须,和一群奴仆一起,乘马往北去了。” 程宗扬估算了一下距离,换成自己,恐怕连面容都看不清。如果不是朱老头眼睛够贼,又和严君平相识多年,看穿他黏的是假胡须,只怕卢景在场也无法认出严君平就在其中。 “能看出是哪家的奴仆吗?” “奴仆的服色都一样,顶多是腰牌不同。” 程宗扬往路上看了一眼,“去的是北邙……北邙有多少权贵的苑林?” “几十家总是有的。” “只有用笨方法了。一家一家的问,看两天前有谁家的奴仆进山。” “咦?小程子,你不一向喜欢投机寻巧吗?怎么肯下笨工夫了?” “不管巧办法,笨办法,能见效才是好办法。取不了巧就要踏踏实实的干,你这一把年纪的,不用我教你吧?” 朱老头道:“你啥时候有这见识了?跟谁学的?” 程宗扬叹了口气,“卢五哥。他办事外人看着好像很巧,不费什么劲就办妥当了。跟他混过才知道,他其实是用笨工夫一点一滴堆出来的,只是下的功夫够深,才显出巧来。可惜别人只看到巧的,没学到的笨的。” 两人沿山路往北邙走去。山路旁零星的农田已经收获完毕,山间的田地收成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天旱,残留的麦秸稀稀拉拉,一块地只怕打不了半袋粮食。再往上,山势渐陡,农田也逐渐绝迹,只剩下茂密的植被。 一处树荫下停着一辆马车,旁边站着几名仆从。程宗扬本想顺路打听几句,到了近前却突然闭上嘴,默不作声地擦肩而过。 那几名仆从盯着他们的背影,等两人走远才收回目光。 “熟人?” “有一个我见过。”程宗扬低声道:“在宫里。当时天子上朝,他捧着香盒跟在天子身后,” 宫里的太监一身奴仆妆扮出现在山野里,这事怎么看都透着古怪。而且看他们的样子,象是在等什么人——难道天子又微服出巡了?大白天跑到山坡下的野地里干什么呢? 程宗扬与朱老头对视一眼,“看看去!” 两人绕了一个圈,穿到那几人背后。山野中一片寂静,齐膝深的野草随风舞动,空气中传来田野的气息。 忽然两人伏下身,小心藏好身形,从草叶间看去。野草深处,一个背影正在漫步,他披发裸体,赤裸的皮肤在阳光下透出不健康的苍白色。双手拿着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有折下的枝条和藤蔓,不时放到鼻下嗅吸,遇到满意的,就系在发上。 虽然阳光耀眼,程宗扬却莫名感觉到一股寒意。那人挑选的草茎枝条,既不是按外形美丑,也不是凭色泽种类,就跟疯子一样,完全看不出挑选的标准。 那人又走了几步,然后张开手臂,赤条条沐浴在秋风中,昂首闭上眼睛。山风吹落了他手中的草茎、枝条,也拂起了他乌黑的头发。 程宗扬心里咯噔一声,认出他是蔡常侍——那个盯着一张白纸发呆的诡异太监。 即使有死老头跟着,程宗扬仍然遍体生寒。这太监实在太古怪了,自己都怀疑他是不是神经病。万一引起误会,跟一个神经病打起来,怎么看都不光彩。他潜下身,悄无声息地往后退去。 朱老头像看西洋镜一样看着蔡常侍的下边,程宗扬把他拉到小溪边,他还在啧啧称奇,“大爷活这么大年纪,还是头一回开眼。哎哟,那玩意儿就是没用也不能割了啊?瞧着都痛得慌……” “那你还盯着看?不怕长针眼?” “这不瞧稀罕吗?”朱老头道:“我是没当上皇帝,我要当上皇帝,想怎么看就怎么看,长啥针眼啊?” 小溪被山石阻挡,形成一个浅湾,周围生着芦苇。两人蹲在芦苇丛中,程宗扬还有些惊魂未定,朱老头已经没边没际地吹了起来。 “他一个太监,怎么跑到野地里裸奔呢?” “不懂了吧?这阉人啊,身上缺了物件,脑子也古里古怪,啥怪癖都有。有些喜欢赚个钱的,有些喜欢弄个权的,喜欢裸个奔的也不算啥。还有喜欢小相公的呢。” 朱老头声音越说越高,程宗扬连忙拦住他,“声音小点!这么大嗓门,你怕他听不见?” 程宗扬到底还是拦的晚了一步,身后草叶微响,已经有人过来。程宗扬闪身躲在石后,一手握住刀柄,朱老头却蹲在原地未动。 接着一个阴柔的声音道:“奴才蔡敬仲,见过阳武侯。” 朱老头拢着手啐了口吐沫,扭过脸理都不理。 蔡敬仲仍然裸身无衣,脸上的神情却庄重无比,就像在朝堂之上拜见天子一样,双手长揖,然后拜倒,恭恭敬敬地磕了三次头。 “多年未见,侯爷风采犹胜往昔。今日偶遇于此,奴才何幸如之?” “你不是抱着吕家女儿的大腿,拼命往上爬吗?我还以你封侯了呢。”朱老头道:“既然见着我,还不赶紧回去禀报本侯的行踪,好带人来围杀本侯?” 蔡敬仲对他的讥刺恍若未闻,恭敬地说道:“食君俸禄,忠君之事。敬仲一阉奴耳,自当为主子效力。” “有奶就是娘都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小蔡子,你可长进了。青天白日,你不在宫里伺候主子,弄这一头的野草,是打算卖身给谁呢?” “奴才今日休沐,到田间搜罗野麻,做些微物而已。” 朱老头这才回头看着他,别人休沐都是在苑中会客、垂钓,有兴致的,会带着宾客随从到山中射猎。可蔡敬仲双手都是泥土,要不是他模样实在古怪,倒像一个在田中耕作的老农。 “你自小便精于器物,别人只道你是以此为晋身之阶,然而非有志于此,难得用心如此精深,你若专心匠作,当可大成。” 蔡敬仲顿首道:“奴才虽有心于此,奈何身不由己。” “既然如此,我给你十息时间,逃命去吧。” “多谢侯爷恩德。”蔡敬仲知道山石后藏得有人,但丝毫不敢分神,他恭敬地施礼再拜,然后足尖一点,往后退去,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宗扬这才吐了口气,从石后探出头来,“这太监是什么人?” “一个聪明人,可惜走错了路。”朱老头道:“你若能得他之助,只怕比冯大法强些。” “他是个喜欢捣鼓器物的太监?看起来不像啊。” “他跟冯大法兴趣都是琢磨些新鲜物件,只不过一个喜欢闭门造车,一个喜欢暴体田野。”朱老头说着站起身来。 “你干嘛?” “本侯一言即出,驷马难追。说十息就十息,说杀人就杀人。” “我干!你真要杀他?先等等!我怎么觉得这太监的兴趣有点眼熟呢?” 程宗扬紧张地思索着:盯着一张白纸猛看,喜欢捣鼓点新鲜器具,姓蔡,还是个太监,当的中常侍……干!他不会是蔡伦吧?? 程宗扬连忙追上去,一边冲着朱老头远去的背影叫道:“千万抓活的!” 程宗扬穿过山野,一口气追到山路上,朱老头和蔡常侍已经踪影皆无。远远只能看到刚才那辆马车这会儿跟野狗似的在山路上狂奔。蓦然间,车中发出一声惨叫,一条人影横飞出来,跌在路边。接着驭马像发疯一样跳踉起来,整辆马车猛然失控,在山石上撞的四分五裂。车上的零件四处飞溅,一只轮毂弹得飞起,往山涧飞去。 车轮飞到半空,一个苍白的人影忽然从轮下钻出,闪电般没入溪流。朱老头闪身追上,一掌拍出,平静的溪水仿佛被激怒般腾起一条水龙,水花四溅。蔡敬仲从水中跃出,“哇”的吐出一口鲜血。 程宗扬看得揪心不已,也不知道老东西听见没有,万一他真的一巴掌把蔡伦拍死,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两条人影一前一后追入山中,四周恢复平静,程宗扬没有理会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