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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可能找到延玉并且确认?除非……他们一接到信鸽,就立刻赶到偃师找到延玉,然後……杀了她! 唐季臣道:“不知先生可曾查出,当时客栈一共多少客人?” 卢景冷冷吐出两个字,“九人。” 唐季臣松了口气,“眼下已经有六人,那麽还有三人,尚请先生辛苦,务必全部找到。” 唐季臣又寒暄几句,然後告辞。 等他走远,程宗扬从暗处出来,面色凝重。接着人影微闪,惊理和罂粟女也现身出来。 “在他之前,曾有两名黑衣人潜入寓所。”惊理道:“那两人身手强横,但不擅长藏匿,因此没有发现奴婢。稍後不久,他才进来。但只在院子里等候,没有入室。” 程宗扬沉声道:“五哥,这水似乎有点儿太深了。咱们一开始说不定就被骗了,客栈里根本没有什麽高人。颖阳侯要找出那些人,就是要全部杀死。” 卢景道:“查一下才知道。” “查什麽?” “那些人还活着没有。” ………………………………………………………………………………… 郑子卿黯然道:“官府查看过,说郁兄半夜起身,擅用灯烛,导致失火。他那晚喝得烂醉……如果我不去打水,留在屋里照顾他就好了。可恨!” 郑子卿重重一拍几案,懊悔之情溢於言表。 石崤的山村内,前日的张红挂彩已经被白茫茫的孝布代替。杜怀的老爹嚎啕痛哭,“老汉的儿子啊……谁知道……那帮天杀的强盗啊!” “那蛮子自己不小心,把墙撞塌了,关我们脚行什麽事?他一个胡人,吃我们行里,住我们行里,还欠着柜台一吊多钱!要不是行里的东家发善心赏了口棺材,他死了也是没人理的路倒屍!” 郑宾风尘仆仆地回到寓所,“两个人都死了,就在我赶到之前。据说是过伊水的时候翻了船,等救上来就已经没气了。” 郁奉文、杜怀、石蛮子、牛老四、牛老七、延玉、陈凤……纸上的名字每划去一个,程宗扬的脸色就阴沉一分。 “他们手脚还真快。”程宗扬道:“算上陈凤,那天在脚店里的人已经死了七个。加上受牵连的无辜之人:脚店的孙老头一家,杜怀迎亲时的新娘、乐手,至少已经二十条人命了。够狠!” “再加一条。” 卢景写下“下汤,坐地虎”,然後捉了只鸽子,递给郑宾。 郑宾鞋跟一碰,向卢景敬了个礼,“明白!” “剩下的鸽子都杀了。”卢景道:“炖点汤喝。” “这一笼还不少呢。一次杀光也吃不完,留一半明天吃。” 程宗扬知道卢景把鸽子交给郑宾,不会是让他就这麽放了,而是设法找到鸽子究竟飞到什麽地方,谁才是幕後的真正主使。他对惊理道:“你去颖阳侯府,尽量查清楚八月初九颖阳侯和谁一起去的上汤,还有那天发生的事。可以用一切手段。” “是。” 等人全部离开,程宗扬道:“八月初九,长兴脚店到底发生了什麽事?颖阳侯为什麽要把当时在脚店的人全部找出来杀掉?如果他那天在客栈,当时又为什麽不下手,反而舍易取难,三天之後才要找外人帮忙?” “那晚肯定有事发生。郁奉文不肯说,杜怀也有所隐瞒。”卢景道:“陈凤一个贩运丹砂的商人,却藏在没有任何生意的偃师不见人,多半是在躲避什麽。石蛮子听我们问话的时候,非常紧张。我当时以为是他胆怯,现在看来,多半别有隐情。” “书生、拳师、游女、商人、脚夫……这些陌生人聚在一起到底会有什麽事情发生?难道是在另外三个人身上?” “什麽事不清楚,但肯定是一件吕不疑要拚命隐瞒的事。为此不惜杀死所有的目击者和知情人。” 程宗扬苦笑道:“怪不得姓唐的一个劲儿的说,要我们把人全部找齐。等人全部找齐之後,就该杀到咱们头上了。” 卢景冷笑道:“他昨晚是来试探,看我知不知情。如果我知道了什麽不该知道的事,他肯定会有一番说辞来掩饰。” “连找人的人都要杀,脚店发生的事到底有多要命?还有,吕不疑为什麽要去上汤?还在一家最低档的脚店落脚?”程宗扬拍着脑袋道:“妈的,我头都大了。” 明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连锁谋杀案的漩涡中心,卢景却没有丝毫慌张,他抹了抹手指,“咱们去金市。” “对。先把线索都找出来!拉胡琴的老师傅,千万别让我们失望啊。” 请续读第二十一集 第二十一集 内容简介: 颖阳侯假借寻人以行灭口之实,动机为何?襄邑侯也正好买凶杀人,还是委托斯明信下手!权倾汉国的外戚吕氏是为天子掩藏行迹,或是有其他目的? 小紫的最得力侍奴已来到汉国,使程宗扬新添助力。在追查凶案线索时,程宗扬遇到一名柔美中带著端庄的少女,名字之响亮让程宗扬惊讶,她叫合德!三名能引动风云的女子同时立足於汉国宫廷,其中秘事究竟何等惊人? 章 洛都金市位于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硃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裹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