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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麽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麽?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後,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後,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rou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麽,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後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乾乾净净。 半个时辰之後,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麽好的?你就这麽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後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麽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麽吃什麽,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麽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於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rou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rou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後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麽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於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於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於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cao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於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徵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於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屍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麽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後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後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於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於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於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後,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於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於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第二章 伊阙往来的行人本来就多,眼下又出了这样一桩血案,士卒们还没有清理乾净,周围已经观者如堵。听到那些少年慷慨激昂的诉说,众人大声叫好,不少人砍刀斩地,感叹这些侠士的义气。只有一名文士说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解之辈,动辄杀人,何得称贤?” 那些少年闻言怒道:“郭大侠仗义疏财,急人之所急,为人排忧解难,不顾己身。侠义之气,世间无双!哪里来的腐儒,也敢非议郭大侠!” 那文士毫不退让,“郭解其人,不过是自喜为侠,说来说去,无非是好名而已。” 一众少年群情激愤,“胡说!郭大侠行侠仗义,从不使人知晓。只是受助者感念郭大侠的恩惠,才宣扬出去。便是我等游侠儿,偶然有机会为郭大侠效力,也从来不曾留名。哪里像你们这些腐儒沽名钓誉!” 文士道:“侠以武犯禁,有郭大侠作榜样,教出你们这帮睚眦必报的少年,一怒而杀人,置王法於何地?” 守卫的士卒被双方的争吵惊动,重新过来。那些少年翻身上马,对那文士叫道:“腐儒!可敢留下姓名!” 文士朗声道:“河间郑子卿!此番来京,求学於云台书院。诸位若有指教,郑某自当静候!” 少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然後呼啸一声,离开关隘。 程宗扬好奇地看着那名文士,这小子真有几分胆量,敢和一群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当街争吵。把自己换成这个儒士,还真不一定敢出头,不是打不过,实在是犯不着。 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自己只是略略翻过,隐约记得郭解的下场是族灭,但究竟为什麽被族灭,就没有什麽印象了。如果历史没有走样的话,被勒令迁徙之後,郭解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虽然自己对这个列入正史,名震千古的大侠很有几分好奇,但赶在人家临死的时候拉关系,显然不够明智。 “先去找鹏翼社。”程宗扬找出自己记的地址看了一眼,“通商里,位於洛都西北,紧邻西市。上面说西市是洛都九市最大的一个,看样子地方不错啊。” 朱老头乐呵呵看了场热闹,倒是没说什麽酸话。这会儿正背着手牵着跛驴走在前面,路过茶肆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佝偻的腰背微微挺直。 一个瘦削的男子坐在茶肆中喝茶,他低着头,对朱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