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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好生不识趣。”话虽如此,元廷秀还是放开了他,看到他的衣领有些乱了,便顺手平了平,“好吧,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人。”过了一会儿,那个匆匆而来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那是个文士模样戴方巾的中年人,身材矮胖,脸色憔悴,眼神里满是警惕之色。他走到土地庙门口,远远瞥见他们,掉头便走。元廷秀和陆玄青面面相觑,前者突然回过神来,冲进雨中,拉住了那中年人,“兄台为何一见我们就走?可是要去官府通风报信?”“通什么风报什么信……”那中年人拼命挣扎,却显然不是他的对手,没三两下便被制住,拖了回来。中年人仰天长叹道,“真不知道我曹某人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走在路上躲个雨都要碰到山大王……罢了,罢了,反正我掺和进了郭知县的案子,也是凶多吉少,你们要杀要剐也请便了。”“郭知县?”元廷秀听到这个称呼,吃了一惊,“这不是那臭小子在查的案子吗!”中年人一听,大惊失色,“不不不……你听错了,我没说,什么也没说……”自从他出现,陆玄青一直闷声不响,视线却从未离开过这个中年人。此刻,他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中年人的手臂,将袖子捋到了上臂的位置。只见中年人手臂内侧有一片红色肿块,状若蛇身。“兄台的症状是中毒了……”他说,“云蛇散。”第十二章陆玄青往火堆里添了点柴草,橙红色的火苗映在苏伶和祝纤尘熟睡的脸庞上。折腾了一夜加上负伤在身,苏伶此刻迫切地需要休息一会。而祝纤尘看到她回来,好像心也就定了,一夜未曾到来的睡意此刻终于袭来,她靠在苏伶边上沉沉睡去,手里紧紧抓着她师姐的衣袖。他掩上门退了出来,屋檐下,元廷秀还在和那中年人僵持着。那中年人名为曹鑫,自称乃是洪都县吏。但问到如何掺和进了郭知县的案子时,他绝口不提,再也不肯说出半个字。不过,光是县吏这个身份,就已经足以让元廷秀不肯放人了。“他是官府的人,如果让他走了,回头跑去报了官,那还了得?”“你怕我报官?”曹鑫本就对元廷秀强拖他回来颇为不满,说话也都不怎么客气,“果然,我一看你小子就是一副江洋大盗的样子。”“哦?那我让你见识一下江洋大盗的手段?”元廷秀作势要动粗,曹鑫一个冷战,下意识地躲到陆玄青身后。“师兄,别吓唬他,”陆玄青只得出来打圆场道,“这位兄台冒雨来这荒郊野岭里,想必也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吧。”“你想套我的话?”曹鑫斜眼瞥了他一眼,脸上露出得意之色,“我偏不上你的当。”无奈之下,陆玄青只能把话题引到了他本人身上,“那兄台总能说说,是什么情形下中的这云蛇散吧?”“什么情形下中的……我要是知道,我不就不会被人下毒了吗?那些人神出鬼没的……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冒出来,取了你的性命。”“那些人?”陆玄青听出了端倪,“兄台认识的人当中,可是有其他人也中了这毒?”“我我我……我可没说过啊,这都是你自己胡思乱想……”曹鑫矢口否认。元廷秀见他说话这般进进出出,早已感觉不耐烦了:“阿青,对他客气什么?把这胖子绑了,从胸口开始一寸一寸剁了去,不怕他不说。”曹鑫大惊失色,“你……你这人怎么恁地心狠手辣!”“你们衙门里的人开刀活剐就算不得心狠手辣?”元廷秀冷笑道,“不剁的话,扒皮,剜心,下油锅也都使得……你挑一样?”“……师兄,你还是对他客气一点吧,”陆玄青叹了口气,“这个人恐怕中毒已深,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剁他,只怕还没剁几刀,他就受不住折磨咽气了。”虽说曹鑫目前精神尚可,中毒不深,但到目前为止,中毒之人毒发身亡的时间都只有三个月上下。他这样说,倒是真的同情曹鑫,而不是有心想要吓唬对方。但曹鑫显然理解成了后者,干笑一声道,“你可别危言耸听……这毒是难解,但是我已经打听到有一个人有法子解了。”听闻这个消息,陆玄青又惊又喜,“谁?”“哼,这件事情,告诉你倒也无妨……我们在衙门里做事的,多少认识点人,我多方打听,终于被我找到一个开茶寮的,他起先不肯说,后来说他在什么……教里曾经见过有位郎中治好了中这毒的人。那郎中姓陆,据说是姑苏人氏,这不,我正准备去姑苏呢……”他滔滔不绝地说着,全然没有发现陆玄青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你碰到的那个开茶寮的……”元廷秀打断了他,“他的茶寮可是在靖安向北的官道上?”曹鑫吃了一惊,上下打量着他,“你怎么知道?”“那是森罗教的据点,”元廷秀苦笑了一下,“他说的那位郎中……应该叫陆玄青。”“传令下去……沿江而下,去金庐。”画舫内,手下人听了这道命令,感到惊讶不已:“尊使,我们出来之时,教主的口谕说……”“教主只说要在洪都与武林盟的人接洽,没有说过不能去别的地方……”南宫说,“更何况我非去不可。你自白虹山庄以来跟随我多年,关于这件事,应该是最清楚的。”“少主人……”手下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为了相王,真的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吗?当年老主人为了这件事气得一病不起……”“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南宫叹道,“对方毕竟是东厂的人,到了金庐,你们就不要跟随了,除了你,其他人武功路数难免被人看出是森罗教来的,此时此刻,本教不宜与东厂起冲突。”“那至少让属下跟随……”“不必了,”南宫摇头,“你是白虹山庄投奔而去的,教主本就信不过不是自己提拔的人,如今我带你一人前往,难免有小人搬弄唇舌。更何况,不过是区区东厂鹰犬……不足为惧。”手下人思虑再三,长叹一声,“少主人……万事小心,属下传令去了。”南宫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视线却一不留神瞥到了位于卧室一角的一抹殷红,那是昨天那个人换下来的绣鞋。不知怎地,他鬼使神差地想起谢准穿那身喜服的样子,虽然是女子服色,但那眉清目秀的少年穿着却并没有多少突兀,不仅如此,衬着他那张神采飞扬的脸,竟还有种致命的吸引力。他喜欢聪明人,向来都是,和聪明人说话不用费太多力气解释前因后果,而那个少年更是太擅长让人出乎意料,他永远也想不清楚对方下一步会想到什么,和对方的斗法让他有种事情可能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