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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略知一二,均是透过艾丽莎得到的消息。 “我学习剑术,并不是单纯的喜欢剑,而是喜欢拿着剑的自己。我想成为挥舞宝剑、保护别人的英雄。虽然在现代社会这不大可能发生了,但我还是想尽自己所能做点儿什么。”罗曼转向西萨尔,“你知道吗,戏剧里的男主角也被称作‘英雄’(hero)。我或许当不了拯救世界的英雄,但是我可以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主角。” “那么我呢?”西萨尔问,“在你的命运里,我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罗曼绞尽脑汁思考。说是女主角好像有点不对,但以西萨尔的重要性,也绝不能称之为配角。 “……我是英雄,你是恺撒吧。” 西萨尔放声大笑。持续不断的烟火的尖啸声随风而来,却依旧盖不住他那近乎得意忘形的狂放笑声。 “我是恺撒,那你就是我的共治皇帝!” 他笑够了,在忽明忽灭的绚烂火光中凝视罗曼,然后交换缠绵的吻。光芒映照在他流水般的银发上,罗曼闭上眼睛,感觉自己仿佛溺死在了月光中。 “恺撒征求共治皇帝的意见,”西萨尔一本正经地说,“我们什么时候能举行皇家婚礼呢?” END 第81章 番外 这天, 诺福克先生将独生子叫到跟前。诺兰·诺福克刚刚练习完马术, 脸庞被太阳晒得发红。诺福克先生为他整理了一下领结, 接着颇有些局促不安地坐下, 努力摆出家长对孩子说理的严肃态度。 “诺兰,你马上就要有个弟弟了。” 诺兰·诺福克盯着他的父亲, 后者在儿子的凝视下竟有些露怯。 “爸, 你怀孕了吗?” “我是男人,怎么可能怀孕。” “这可说不准, 我们家是开生物医药公司的,天知道你们研究出了什么黑科技。” “没有那种黑科技好吗!” 这场别开生面的父子谈话从一开始就跑偏了方向。诺福克提前准备好的演讲稿全无用武之地。他泄气地望着儿子:“我打算再婚了。” 三年前诺福克先生和前妻离了婚(因为前妻想去亚马逊热带雨林观察树蛙,而诺福克先生觉得她疯了),儿子归他抚养, 他一直希望组建一个新家庭——和一位正常一点儿的女性组建新家庭。这个愿望终于在半年前实现了。他认识了一位高雅而富有活力的女子,两人的兴趣爱好出奇地合拍,对方也像他一样,离了婚带着一个儿子。诺福克先生觉得这简直是天赐的良缘,上帝一定是见他被魔女折磨得够惨才为他送来这位美丽的夏娃。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儿子。一般来说,孩子对于父母的再婚对象往往没什么好脸色,更何况这位后妈还自带一个崽,万一发展成灰姑娘那种剧情可怎么办? 他准备了一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演讲稿(撰稿者:秘书), 哪怕儿子是铁石心肠, 听了这一席话也准会被打动。 可他还没动嘴皮子,诺兰就说:“哦,好啊。” “你同意了?这么轻松就同意了?” “……你希望我反对吗?”诺兰试探地问。 “我的再婚对象, 就是你的后妈,有一个儿子,年纪比你小一些,会搬来跟我们一起住。这样你也没意见吗?” “原来弟弟是这么回事啊。” “所以……你没意见吗?如果你不喜欢这种安排,我就跟海伦娜再说说,也许可以送阿列克斯去上寄宿学校,这样你们就不必每天碰面了。——哦,阿列克斯就是那孩子的名字。” “没关系,让他搬进来吧。”诺兰斩钉截铁,“你要是真把弟弟送去上寄宿学校,别人会闲话的。” 诺福克先生惊讶万分。他反复确认了诺兰的意思,以防诺兰是体谅父亲的苦衷才勉强答应的。但诺兰没露出半点反对的意思,甚至有点儿高兴。诺福克先生于是放宽了心,转头去和他心爱的海伦娜商量搬家的细节去了。剩下诺兰一个人坐在起居室里,若有所思地咋着嘴。 *** 诺兰当然高兴,他马上就要有个弟弟了。 他是家里的独苗,没有兄弟姐妹,连堂表亲戚都没有。家里除了他,就只有他那个缺心眼的老爸。他很好奇那种闹哄哄的大家庭是什么样。在他小时候,同学们经常炫耀吹嘘兄姐的成就——“我哥哥是橄榄球队四分卫!”“我jiejie是拉拉队队长!”那些兄姐成就非凡的孩子,在学校里甚至高人一等。比如四分卫的meimei就是众女生巴结的对象,谁都想借机跟偶像拉近关系嘛。 诺兰没有可吹的人,也没人来吹他。如果他又弟弟meimei,那么他想成为弟妹引以为傲的模范兄长。他自认为能力不比什么四分卫、拉拉队长差,做他的弟弟meimei,应该是件特别开心、特别滋润的事吧? 数周之后,他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弟弟。为了迎接这对母子,诺福克先生给家里来了个大变样,运来了海伦娜喜欢的家具,打扫了给阿列克斯专用的房间。与此同时,诺兰也认真筹划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亮相,当天他会骑着马来到后妈和弟弟面前,就像那幅著名的拿破仑策马扬鞭的名画。他们(尤其是弟弟)肯定会被他的帅气所震惊。 除了出场亮相,他还准备了其他“节目”,包括展示他杰出的学识和丝毫不逊于健全人的运动能力。世界上哪有人不喜欢这样完美的哥哥?一想到未来弟弟那满眼放光的模样,诺兰就情不自禁嘴角上扬。 但是上帝偏偏喜欢跟诺福克家的男人开玩笑。 阿列克斯根本不吃这一套。 *** 继母带来的弟弟比诺兰略小几岁,但个子很高,一头红发,相貌不太像他mama,大概是遗传了父亲的特色。他待人接物充满了一股大少爷的傲慢,或者说幼稚的趾高气扬,但诺兰知道他性格不坏。有时候人只是以冷硬的外表来保护柔软的内心,而阿列克斯正是那样的人。 他的个性也和发色一样冲动火爆,经常在学校里跟同学打架,事后又会奇妙地成为朋友。换作诺兰肯定做不到这一点,跟他打架的人只会被他记到神秘小本本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诺兰喜欢阿列克斯的直率,他们的性格南辕北辙,诺兰稳重,阿列克斯张扬,但人就是会被跟自己截然相反的东西所吸引,就像磁铁的南极吸引北极。当活泼爱闹的弟弟在家里疯来疯去、被mama斥责的时候,诺兰总是替他说好话。这可不是因为他假惺惺地想当什么慈爱兄长,而是他真心喜欢这个闹腾的小家伙。 然而弟弟似乎不这么想。从刚一见面开始,阿列克斯就看诺兰不顺眼。诺兰搞不清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才惹来阿列克斯的不快。他努力想挽回自己在弟弟心目中的印象,可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