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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祸而来,东家和公子肯收留小妇人,小妇人已然心满意足,赏赐再不敢领的,只需每日两餐糙米饭便可。” “好了,月钱是定要给的,我这就让人带你下去歇着,明日再开始做活儿吧,屋子里缺了什么,便去找管事的大丫头。” 曾娘子恭敬地对着青蓬磕了一个头,转过身,却直挺挺对着周婶婶、白春笙和王鲲风跪了下来,速度太快,三个人一时间竟都没反应过来。 “婶娘和两位兄弟对茜娘的大恩大德,茜娘无以为报,唯有在佛前祝祷,愿佛祖保佑三位恩人一声顺遂,多福多寿!” 说罢,那曾茜娘竟磕下头去,不顾周婶婶的搀扶,坚持磕了三个头,偏偏白春笙和王鲲风碍于男女大防,也不好去搀扶她,只能侧过身,当是受了她这个大礼,心下也不由得有些难受。 人都说女子嫁人便是第二次投胎,这曾茜娘实在是命苦,第一次投错胎,第二次也被家人送到了那地主家的火坑里,如今更是几乎连守寡都不能清净,要不是院子里的邻居们仗义相助,只怕这会儿已经投河自尽了。 “王大哥,接下来怎么办?”从别院离开后,白春笙坐在骡车里,有些担忧地看着王鲲风。这件事情他真的是一点忙都帮不上,不由得有些沮丧。 “接下来的事情你不要管了,不过,你若是想去看好戏的话,我倒是可以带你去看看。”王鲲风笑了笑。 “什么好戏?” “看某些毫无心肝的人,是如何作茧自缚、自寻死路的。曾娘子那位娘家定下的未婚夫,这会儿应该已经在找人去退婚了,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要!”白春笙眼前一亮。 “走吧!我们先把婶婶送回家。” “若不是幼青还在家里等着,我倒是想和你们一起去凑凑热闹呢。”周婶婶也有些好奇,不过,他们家幼青一个人留在王家也不像话,她也担心,“春笙,看仔细点,回来说与我们听听。” “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看!”白春笙最喜欢看这样的热闹了。 回到镇上,将周婶婶放下后,王鲲风驾着骡车,先带他去买了几个烧饼,看到路边有摆摊卖甜瓜的,又买了几个放在车里。 “没带刀,这瓜怎么吃啊?”白春笙看着发愁道。 “这么吃。”王鲲风拿起一个甜瓜,用布巾擦了擦表面的泥巴,将甜瓜单手固定在车板上,一拳头下去,甜瓜被砸成了好几瓣,许是因为速度太快,里面只稍微崩出来一些果汁,断面显出甜瓜青黄色的瓜瓤来。 “吃吧,天气热,吃个甜瓜解渴。” 白春笙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吃瓜,想到他们此去恰好是充当“吃瓜群众”这个角色的,又忍不住有些好笑,接过那甜瓜慢慢啃了起来,王鲲风也拿着一块甜瓜,放任骡子慢慢在官道上溜达着,自己在一边吃甜瓜。 “这甜瓜真好吃!”白春笙一边吃一边用布巾擦嘴巴,甜瓜脆嫩多汁,瓜瓤如蜜一般,实在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甜瓜了。 “这种子还是我,我们东家,从皇城带过来的呢。”王鲲风顿了顿,“我那里还有一些种子,回头我拿给你,你那菜地不是还有些边角没动吗?正好种些秋瓜,现在种下去,等割麦子的时候甜瓜就能吃了,吃不完还能拿去卖。” “好啊!谢谢王大哥!”白春笙笑一笑,继续埋头吃瓜。 “咱们都这么熟了,再叫王大哥就生分了,往后叫我阿鲲吧,或者大郎也行。”王鲲风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 白春笙一口甜瓜差点喷出来,“大郎”什么的,一听就容易想起著名的冤大头武大郎啊! “那啥,我以后还是叫你鲲哥吧。”白春笙急忙答应道。 “嗯,那我便唤你春笙。”王鲲风满意地笑了笑,“快点吃,吃完再吃烧饼垫垫肚子,咱们也不能白来一趟,那曾娘子的娘家,村子里有极好吃的脆桃,我带了些银钱,咱们便装作采买桃子的商贩,买些脆桃回去,赚了钱分你一半。” “嘿嘿~那就多谢鲲哥啦!”白春笙三两口吃掉甜瓜,抓起一个烧饼吃了起来。 第24章 曾娘子的娘家, 便是离镇上七八里地一处名唤桃花坳的村子,这村子里的人世代种植桃树, 每到初春时节漫山遍野姹紫嫣红的桃花杏花, 因此而得名桃花坳。 王鲲风似乎来过这里,熟门熟路地将骡车直接赶进村子,停也没停, 直接往相熟的一户人家赶去。那家恰好有个孩子在他手底下做工,之前他和码头上几个管事还受邀到这户人家吃过饭,也算熟悉,看到王鲲风亲自赶着骡车过来,那家人忙不迭地将人迎进去, 上了热茶和自家炒的葵花籽之类的差点。 “王管事怎么这大热天的过来了?有事尽管让小儿回来办便是了,上次让他带去的头一茬的脆桃, 几位管事吃着可好?”那当家的老者用蹩脚的官话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似乎很怕怠慢了王鲲风这个管事的。 “陶家大伯, 这是我兄弟春笙,他刚搬到我们这里来,听说这里漫山遍野的桃子,便想来瞧个稀奇, 恰好也顺路采买些脆桃回去,给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分一分尝尝。” “那您带他来咱们桃花坳算是来对了!这漫山遍野的桃子,简直就像那王母娘娘的蟠桃园,这山上还有猴子呢。” “不急, 我们还要在这边住一晚,明日带我兄弟上山看看那喊泉再回, 今晚便麻烦大伯,替我兄弟二人整治个落脚的床榻,再做几个菜,我兄弟难得来一回,总得让他看看新鲜。”王鲲风说着便从怀里摸出一串铜板来,看着约莫有一百多个。 “这如何使得?”那老者连连推举,终究是抵不过王鲲风的坚持,收下那铜板,一叠声命家里的婆娘整治一桌好饭食款待贵客,又亲自背了竹篓子,带了摘桃子的家伙,要带他们上山去看看。 这山里的天气倒不似镇上那般炎热,凉风习习,许是因为这满山的脆桃,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桃子成熟的独特香气。 白春笙上辈子就是个宅男,又不爱出门溜达,倒是难得见到这般景致,当下也忘了来看热闹这回事,专心致志地游走在桃树林里,寻找着藏在桃叶中的成熟脆桃。 这里的桃子不像白春笙前世常吃的那种水蜜桃,即便成熟了,桃子皮也是青白色的,只果实尖部微微一点胭脂红,闻着一股青涩的香味,看着像是没熟的,有经验的陶家大伯却说,这样尖部微微一点胭脂红的脆桃是最好吃的。 王鲲风仗着他个头高,摘了一棵大一些的脆桃,用粗布擦掉外面一层桃毛,拿出随身带的水囊冲洗了一下,递给白春笙让他尝尝。 白春笙对准那胭脂红的尖部咬了一口,桃子很脆,却没有什么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