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书迷正在阅读:界外区(兽人)、疯狂缠绕(H)、rou神传奇(SM)、攻夫巨星(古穿今)、剑三黑长直系统(穿越)上、重生之认贼作夫(NP)、娱乐圈之被潜(H)、我的室友老爱撒娇,怎么办?、涛涛穿越之前生为妾(H)、我的室友是汪星人
在路边。 “明叔叔、明叔叔……”戬儿慌忙的哭了起来,摇着执明。 执明被摇了好长时间,才听到戬儿的声音,睁开双眼。 不行了吧!那时他被打成重伤,只剩半条命,是凭着青龙给的救命丸拼着最后一口气救回夫人公子,现下实在是不行了。 这时,“咦?是你们!”是郑子奚的声音。 只见他半躺在一棵树上,悠闲得翘着二郎腿,这会儿实在被戬儿吵醒了,看到他们,一个翻身,轻飘飘飞到他们身边。 “恩公……”执明看向他。 郑子奚一摆手:“直接叫我郑子奚就行了。” 恩公恩公的,真难听! “郑恩公,在下想拜托您,一件事……” “不会是托孤吧?!” 手指着戬儿,郑子奚大概知道了。 看地上躺的人一副要死的样子,郑子奚认输了:“好吧好吧,我替你带他。” 谁让他是个善良的人呢! 执明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把戬儿拉到自己身边,把怀里一本密笈偷偷塞给他。 “好好练!” 那本密笈是厉道行留下的,夫人交由他保管,现在他给戬儿。不知夫人和大公子怎么样了,但愿他们已安全逃离。 执明感觉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郑恩公,请……带小公子去……”泉中…… 没说完就死了! 郑子奚无奈的耸耸肩,要替他挖个墓吗?郑子奚不是个勤快人,动手挖墓,他更是不可能。 就这样曝尸荒野,最后一定会进入狼虎的五谷轮回之处,也算死有所值。 “明叔叔……明叔叔……” 发现执明闭上了双眼,小孩子更卖力的推他,却始终推不醒他,急得戬儿眼泪哗哗。 “别哭了!” 郑子奚不耐烦的说了一句,并蹲到戬儿面前用衣袖给他擦眼泪:“你是男孩子,男孩子是要顶天立地以后保护女孩子的,哭成这样算什么话,别哭了!” 戬儿被他一吼,愣住了。 望着小孩泪痕未干的小脸,郑子奚笑出了声,这个小鬼还是有些像他爹老厉的。 拍拍他的小肩膀,郑子奚站起身。 花了将近半柱香的时间,用真气轰出一个大的浅坑。 郑子奚心情不爽的擦了擦汗,又驮起执明的尸体,直接给放进坑里,又埋上碎土,在上面踏了踏。 “大哥哥!”戬儿抱来一块圆木。 “嗯,好孩子!” 郑子奚拔出剑,剑光一闪,圆木一分为二。 凌厉的剑势出动,如写毛笔字画般在一半的圆木上刻出一个个傲世群雄的狂字。 “搞定!” 圆木插上墓前,郑子奚很认真的站着拜了几拜。 “唉,说起来,我也算是老厉的朋友,帮他照顾儿子也没什么不对。我知道你是玄武,老乌龟嘛!想不到寿命这么短。我骂你的话,你可不能晚上找我,我可是帮你照顾这小鬼的……” 想想好像自己说的都是废话,郑子奚又说了一句:“放心吧!我会把他养的白白胖胖。” 歪了一下嘴,郑子奚转身拉着戬儿走了。 他们走后,一个脸上毫无血色的少年自林中走出。 他清秀的脸上邪笑着,额头右边有一幅很复杂、缭乱的奇怪图式,十指如葱般的扶在树上,身材纤弱的望向那一方矮墓,脸上的邪笑更深邃了…… ☆、拜师 郑子奚把戬儿带到镇上,随便找了家客栈。 先点了一桌好菜,要了一间上房。 在小二黑锅底似的青豆芽脸上,很潇洒的抛出一锭银子,小二神彩飞扬的豆芽脸不到半刻钟又黑了,带着鄙视的目光把剩下的钱找给前来讨要零钱的郑子奚, 照郑子奚的话讲:大侠嘛,都是穷鬼! 饭菜上桌,郑子奚手脚并用,活像饿死鬼投胎。 戬儿却低头不语。 “怎么了?为什么不吃?饭菜不合胃口吗?” 郑子奚又将一粒豆子丢进嘴里,吃饭的感觉太幸福了。 戬儿撇着嘴:“我想娘和哥哥。” “哦,” 又丢了一粒豆子,见外面天要黑了。“总有一天会见到他们,你先好好吃饭,不吃晚上会饿的。” 戬儿这才举著挟菜。 郑子奚望着这孩子有趣,伸出手在孩子头上摸了一把,手感不错,戬儿的头发嫩嫩软软的,这一摸上手了,又胡乱大揉了一把。 “大哥哥!” 戬儿按着头,生气的瞅着罪魁祸首。 郑子奚望着自己的杰作,差点没笑出声。 小孩子的头发被他揉得乱七八糟,本来就脏了的小脸,再配上那‘鸟巢’,比乞丐帮还乞丐。 等戬儿吃好了,郑子奚唤来小二,在房间里打了点热水。 本来听说书的说多了,什么“浴后美人”、“丑小鸭变白天鹅”,期望小孩子能出点新鲜感,在刷洗十遍之后,郑子奚蛋定了,这孩子以后绝对淡定,连桃花运也不一定有几个,这简直是路人甲的脸嘛! 郑子奚换了一桶热水泡澡,其实当路人挺好! “大哥哥!”戬儿全身倦缩在被子里望着他:“你要带我去哪?” 正舒服泡澡的郑子奚回过头,想了想,抓抓脑袋:“是呀!带你去哪儿呢?” 他闲云野鹤般惯了,突然要他带孩子,打死他也不干,真佩服哥能一心一意的带那野丫头。 戬儿开口:“我叫厉戬。” “嗯,”郑子奚点头,道:“我知道。” 他是老厉的二儿子嘛! 送去农家实在是不好,听说这年头官兵收税收得厉害。 送给哥?不行!哥早说过他不想再和正邪有任何瓜葛。 思量再三,郑子奚想到了一个好去处点头。 “小戬,我决定送你去蜀山。” 蜀山离这儿虽不近,却也不远,把小戬送去那天才笨蛋身边,应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