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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后我陷入了修罗场》第四十二章

    百里屠苏答应之后,便自行走向缘梯。

    夜晚的寒气被隔绝在衣物外头,乐无异将领口掖紧,使那圈雪白茸毛紧贴脖颈处的肌肤,温暖,生出细微的痒。

    那件外衣似乎仍旧携带着百里屠苏掌心的温度。

    剑客背影如一尊漆黑的塔,行至缘梯之下,不知在那处与缘梯侍从说些什么,但见他掏出银钱,小腿处被人缠了多于规定的重铁,不曾生怒,更无煞气泄露。

    端方守礼,甚至有些伴剑太久,短于人情变通的钝意。

    一瞬间乐无异依稀窥见百里屠苏在他记忆中最为熟悉的样子。

    百里屠苏体质异于常人,攀登缘塔这一项,自是毫无悬念地第一个登顶,将下方苦苦攀登的众人衬作爬虫。他持剑挑起上端用作得胜依凭的兔子花灯,剑尖挥动,送一道轻柔剑风,将花灯隔空稳稳递入乐无异怀中。

    乐无异怔怔看着缘梯上端,青年收剑入鞘,杀人之剑在他的手中,为心上人做了柔软红线,剑风无形,却如三月春意,层叠缠绕,将乐无异抱拥。

    他的剑陪伴他历荆棘血路,于手中出险招、厉招、杀招,焚寂出鞘之时,必将汲取腥甜血液,无数大好头颅被斩落在剑锋之下,作泉下幽魂。时至如今,百里屠苏出剑之时,剑意裹挟焚天杀意与煞气,锐意可断山岳,只欲碎尽世间阻拦之物。

    此刻,嗜血凶刃,却挥出至柔、至暖,宛如飞羽坠落的护佑之招。

    迎着众人艳羡目光,乐无异将兔子灯抱个满怀,百里屠苏那道剑风把持得妥帖轻柔,灯笼未有分毫损毁,兔子漆黑的圆眼精原是镶嵌玉石,夜色中隐隐生光,灯笼内中未点烛火,而是在灯芯置一颗夜明珠,撑起莹莹光亮。

    他目送百里屠苏身形飞掠,去向第二场地点。

    乐无异将花灯放在足边,想要寻找方才那位少年,再打听出一些赛时的趣事,四下环顾,一时竟不见那人影踪。

    再观,那少年竟躲在百步之外的一株大树后,身形畏缩,像是直面了什么鬼怪妖魔,惊怖交加,瑟瑟颤抖。

    看见了什么,吓成这副模样。

    那人一双眼睛四处窥看,见得百里屠苏身形远去,这才敢从树后转出,稍稍舒展脊背,呼出一口浊气来。

    乐无异想起先前他们三人的交集,百里屠苏一贯的忽略第三人的存在,但是言行之间,也无异常,虽说气势冷些,不过,何至于将人吓成这样。

    他向那少年挥手,本欲出声邀他过来,那人见他双目含笑的模样,竟似窥见阴司索魂厉鬼,面色蓦然煞白,踉跄着跑远了。

    乐无异颇为受伤,取出小镜仔细自照,不知自己哪里生得骇人,叫人一见即逃。

    不怪他想不明白,百里屠苏杀气煞气只避他一人,他无所察觉,那些气息落在旁人身上,却是令人如坐针毡,死生不能,如同成为砧板鱼rou,只等那一道随时落下的刀锋。

    那少年奔出城池中心,这才停下足步,只觉捡回一条性命。

    他感觉得到,当时与那美貌小公子交谈之时,迟来的黑衣剑客挤开他,身上散发出森寒杀气。

    外露的恶意毫无遮掩,甚至无需言语,剑客看似随意投来的一眼,却叫他几乎失禁昏厥。

    那一刻他仿佛窥见一头漆黑的恶兽,因掌心珍宝被人觊觎,不加掩饰地展露出锋利的齿牙。那双眼睛警告他:要识相。

    他毫不怀疑,倘若再度靠近,他真的会死在那人剑下!

    这边厢少年拔足狂奔,那边厢百里屠苏已然飞身至高台中央,于众人目光中,取出方才采摘的红果。

    这种程度的较量,即便填上重重禁锢,于百里屠苏而言,拔得头筹,一样如同探囊取物。

    众人围聚在高台四周,目光之中满是艳羡。

    历年来胜出的一双伴侣,不但可得宝灯一盏,还有全城之人为其诚心祝福,月老祠堂的小神官,更会专程为其取来同心红线,红线束于彼此腕上三息之后,自行隐匿不见,长久佩戴,有驱病延寿的作用。

    看似是一场痴情男女的风月盛会,实际上,真正让人趋之若鹜的,大约还是夺魁之后获得的珍宝。

    百里屠苏却未将这些看在眼中。

    他以剑气将台下人群自正中分出一条道路,道路的末端,则是坐于树下,环抱兔子灯笼的乐无异。

    少年肌肤雪白,月光之下,似一只雪兔初初化形,柔软而无辜。

    “无异,我有话与你讲。”

    众人目光齐齐看向树下的少年,感叹着这对伴侣当真算得上天造地设,一个身法不凡沉稳英俊,一个天然讨喜美貌跳脱,一冷一热,恰好相抵。

    乐无异有一种预感,心跳如同鼓点,说不清羞赧更多,还是喜悦更多。

    他将兔子灯笼抱得更紧一些,仿佛灯笼内中有一道热源,将他脸容暖出绯红:“你不必下来,就在那里说吧。”

    众人瞧出他在害羞,有人笑着,就要引他过去:“小公子不必害羞,你那郎君凭其本事夺魁,他争来的东西,合该送到你的手中,自家的郎君,与他客气什么呢,此番听他诉一诉心中的爱慕,这不正是一个好情景么,我们都为你们高兴呢。”

    “我与无异,尚且不是伴侣。”

    乐无异未想到,将他从众人目光中捞出的,竟是百里屠苏。

    青年双目微垂,短暂地掠过手中珍宝,而后,移向乐无异怔愣着的脸。

    那双深黑的眼睛罕见地弯起来,有着胜过春水,只向一人的温柔:”从前你说,既是爱慕,便少不得真正追求。“

    “觅宝相赠、以身护佑,相伴不离,即便将百种方式做罢,我心中明白,仍旧不够。”

    “觅宝相赠,本为应尽之事,如何算得追求。”

    “以身护佑,这本是我心甘情愿,不值提及。”

    “相伴不离,反倒是你予我的延命甘露。”

    百里屠苏微微摇头:“放眼天下,我确然无物可赠。”

    彼为神祇,他为信徒,神明施舍他信奉资格,已是无上恩赐,他所拥有的,不过凡俗朝暮、无用痴心、乃至沾着血迹的权势。

    神明自有山川河流,彩云霓裳,无论怎样觅宝,只是玷污。

    可他偏想玷污。

    只消对方心念稍转,世间珍宝,异域秘藏,便是星辰日月,他亦要上天入海,捕星捉月,为其寻来。

    百里屠苏自高台走下,一步步向乐无异行去。

    至其身前,他将宝灯与红线一并放入乐无异怀中,蹲下身,于众目睽睽之下,一边膝盖触及足下土地,半跪着,眸中执拗痴迷,几乎积聚成为江河大海:“思来想去,只好将心意晾晒于众,愿天下皆知,山川为证。”

    “百里屠苏,心悦乐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