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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煮菜。我决定从今天起,开始研究菜谱,学做标准的「家庭贤夫」,替他分忧。 「不睡了,等会儿我们去登山?现在秋高气爽,景色一定很美。」 「好啊,运动运动也好,最近我都被你喂胖了,肚子上一圈肥rou。」 「嗯……好像是多了一点rou。」 他笑着捏我的肚皮,揪住那层肥rou揉来掐去,我叫他别闹,他不听,于是我一翻身压住他,夹紧他的腿…… 我们两个都没有穿衣服,肌肤赤裸相贴,我胯下那团抵到他腿间,他的笑容渐渐收敛……我的心里痒痒的,摸了摸他的脸,然后温柔地封住了他的双唇…… 我们变换角度,交换或深或浅的吻。我轻轻挑逗着他柔软的舌尖,像蝴蝶亲吻花瓣一样,品尝他嘴里甜甜的味道,全身有股热热的感觉。 我最喜欢沐浴在黎明的晨光中,守护他醒来,然后温柔吻他,以开启这美好的一天。 吻了好久,我才放开他,凝视着他英俊的五官,手指在他脸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滑着…… 「怎么了?这张深沉思考的脸,一点也不像你。」屈远凌捏了捏我的脸颊。 「我在想……」我皱眉沉吟,「你到底喜欢我哪里?」 「怎么突然想到问这个?」他怔了怔。 「我这几天都在烦恼这个问题……」我摸摸耳朵,愁眉苦脸道:「万一有一天,你突然醒悟,觉得鲜花还是配绿叶的好,丢下我去找白马王子,那我该怎么办?」 屈远凌哈哈笑了起来,「卓强,你对自己就只有那点自信?」 「这可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这是我人生潜在的最大危机!」我叫道。 「你啊,不老说自己是小强吗,看不出也有自卑的时候。」屈远凌认真想了想,好一会儿,才深深叹口气,「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你哪里,十有八九是我瞎了眼。」 果然…… 我打蔫似地把头垂到胸前,耳畔听到他戏谑的笑声,下巴被他擒住抬起…… 「我没从见过像你这样的人,做事乱七八糟,为人得混且混。要不是公司实在缺少人手,我根本不想招你的。可半年用下来,发现你倒可圈可点。表面看上去很懒散,可分配给你的工作,你都能及时完成,而且很少出错。于是我带你出差,本来只想试探一下,然而没料到,你平时那么色胆包天,单独相处时,却只敢蜻蜓点水般偷吻我一下。那时我就觉得,这个人大概和我看到的不一样,于是想了解你,谁知会越陷越深……」 认真表白的屈远凌实在太可爱了,我情不自禁抱紧他…… 「对了,还有一次。记得是发薪日,我开车回家时,在街边的地铁入口,正好看到你给了一位老年乞丐一大迭新钞,第二天午休时,我见你在吃泡面。别人问你刚发的薪水这么快就花光了?你笑嘻嘻地说,都贡献给乐透彩票了,那时我就有种心疼的感觉……」 「我……我没你说的那么好……」我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蝇。 「难得难得……面皮厚如铜墙的卓强,居然也有脸红的一天。」屈远凌呵呵笑了起来。 「你在耍我是不是?」我恼羞成怒地压上他。 「一开始问这个傻问题的,难道不是你?」他挑衅地看着我,微挑剑眉。 「我要上了你!」我咬牙道。 「有种就来啊。」 他毫不示弱地与我对视,我胸口一荡,热血上涌,早就蓄势待发的欲望,不甘寂寞地yingying抵上了他的小腹…… 我深深吻住他的嘴,双手在他全身游移,品尝着他清新的肌肤。他发出动人呻吟,热情响应我,并主动亲吻我的肩膀和胸膛…… 我们就像在大自然嬉戏的小动物,沉醉于本能的放纵中,在对方身上煽动各自的情火。 我很快硬得不象话,而他坚挺的前端也渗出了透明的泪液。抹了很多油后,我迫不及待冲入他身体……他一开始有些紧绷,但没多久便适合了,身体完全放松下来,并随着我的抽送而轻轻扭动,双手还大胆地揉掐我的臀部,鼓励我更加深入。 我激动异常,动作渐渐失控。他的呻吟也愈来愈放肆,眼中泛起淡淡薄雾,健美的胸膛急促起伏,性感得难以形容。随着rou体每次撞击,我都觉得彼此的灵魂更近一步。 给予、索求、交缠、放纵…… 灵魂相连的深度令人颤栗狂喜,惊人的快感如潮水般将我们淹没。周遭的世界一片澄清透明,我们的眼中只有彼此。我抱着他,忘情缠绵,任情热之火绵延不绝。 屈远凌,我爱你。 千言万语,都浓缩为这六个字。 我是那么惶恐、那么卑微,却又那么强大、那么坚定,因为我知道这个男人同样深爱着我。 不管前方有多漫长的路途在等待,此刻,我已迫不及待要与他携手同行,相信他也一样! --完-- 后记 写完了,洒花! 这是我的第一本个志,非常有意义。其实以前一直有做个志的想法,但都只是想想而已,年初时与森森在MSN上提起,我们一拍即合,由她作画,我来与文。^^ 一旦定下后,就开始构思故事。犹豫了很长时间,不知道该写哪种类型的文章。说来我商业志也写了不少,于是想在个志尝试一下不同的写法及风格,尤其是第一本,想写出让我自己及大家都满意的作品。 一开始是想写与姐夫间的禁忌故事XD,都已经下笔了,却又觉得不是很爱,然后又想写表哥的>< 果然挑战自己极限的后果是可怕的,呜呜呜……我实在无法想象肌rou熊受躺在比自己还纤细的小攻身下娇喘的模样,太可怕了……(抱头) 就在我快对自己绝望时,老板的故事突然涌上脑海,越想越有爱,越想越心花怒放,我当下拍板是它了,而且也决定以从未用过的第一人称去写。 第一人称一向是比较有争议的写法,利与弊同样明显。当听说我要用第一人称后,一位作者朋友大惊失色,建议我赶快改成第三人称,因为她自己就尝试过第一人称的作品,引起读者们很大争议。不过我的文章和她有所不同,我是倾向于生活化的轻松小品文,用第一人称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还是继续把它写完。事实证明,第一人称还是蛮OK的,一路下来应该非常顺畅,当然也有一些小问题,比较常见的就是要避免上帝视角的写法。 两位主角都是我很喜欢的,老板就不必说了,完美的男人。我坚信完美的男人是要用来压倒的,所以他做受的命运是不可逆转的XD。至于小强,他是弱了一点,不过这类痞攻我以前没写过,因此也写得蛮开心。再说最后他们都互攻了,大家应该满足了吧,可别再跑到我面前哭着要让老板攻喔XD。虽然我的经常被大家说什么悲情啊寂寞的,但事实上,我纤细的心脏里流着恶搞与欢快的血液啊! 个志的贩卖都是森森一个人在忙,真的辛苦了,也谢谢卫离等帮忙的朋友。相较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