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1-大小姐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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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胥城里住着,要知道的第一条规矩就是:别惹谢家三小姐。 不知情者听了这话总要倒吸一大口气,暗想这位三小姐得是怎样一个母夜叉。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谢婉凝其人并非丑头怪脸、凶神恶煞之人,相反,她正值及笈之年,小脸白净眉眼弯弯,笑起来能把人的心都融化,连脸颊和眉下那几点小痣都显得分外可爱。 别惹谢家千金,暗里意思是别惹谢家。谢家非官非武,靠着同西域的贸易发家,两三代人便积攒下旁人艳羡不已的财富,成了胥城首屈一指的富庶之家。谢家父母伉俪情深,头胎诞下一个女婴,一家人爱得不行,可城里疫病盛行,小婴孩发起烧来,没几天便夭折了。谢母大受打击,抱病卧床静养三年有余。病愈几年后生下的两个都是男孩,一家人年年求神拜佛,第三胎终于求来一个女儿。 谢家当作是上天赐福,对谢婉凝那真是事事上心,捧在手里怕化了——女诫女训她读得心烦,那不读也罢;女人家学的活计她不喜欢,那就不学,谢家主发话,我们婉凝不是生来伺候人的。谢三小姐从小就被放养,想做什么没人拦着,还是那句老话,她想要天上的月亮谢家都会摘来给她。谢婉凝在家里被宠得无法无天,爬树抓鸟、骑马捞鱼,摘下院里最美的玉兰制成香囊送给母亲,和兄长学写长诗一首赠予父亲,玩劲儿上来就拉着婢女到集市上瞎逛。长到十五岁,夫子认不得几个,和街边商贩倒是关系甚佳。 这天谢婉凝在宅子里待着无事可做,想起闺中密友说过丹桂巷新开的烧饼摊多受欢迎,当即便换了轻便衣衫,携婢女小梅一道出门。谢婉凝脚步轻快心情愉悦,身后小梅却暗自紧张:原本照顾三小姐的丫鬟告丧回乡,她临时被分配来服侍,久闻谢家三小姐大名,总要误会她是个不近人情的人,心里难免有些拘束,跟在谢婉凝身后,手脚都有些不知道往哪放。好不容易替三小姐买来烧饼,一不留神竟被乞丐钻了空子,拉住谢婉凝向她讨饭。 “哎呀!快放手!小姐岂是你能碰得?”小梅吓得不轻,三小姐千金之躯,哪里能给乞丐的脏手玷污,小梅又急又怕,弯腰要去赶他,却被谢婉凝拦住了。 乞丐看上去实在惨不忍睹:他的左脸高肿,只能眯缝着左眼看人,鼻子下面是两道干涸的血迹,脸上没几处好地方,想也知道是被人揍了一顿。此刻乞丐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几乎是趴在地上,用尽力气拽着谢婉凝的衣角,像流浪狗一般垂涎她手里的烧饼。 谢婉凝没见过这种惨状,多少有点愤愤不平,欺负乞丐算什么,不过几个烧饼,给人家不就是了?她蹲下身递出烧饼,乞丐好像一时没反应过来,维持原先的动作,张着嘴巴傻呆呆看她。 “不必惊讶,放心吃吧。”谢婉凝又将烧饼往前递了递,乞丐这才挣扎着起身,接过烧饼狼吞虎咽。吃完三个大饼,乞丐朝她点头行礼,嘴里发出嘶哑的啊啊声。 谢婉凝蹲着,平视他的眼睛问道:“你不会说话吗?”乞丐点点头又摇摇头,耷拉着肩膀,十分沮丧的样子。谢婉凝仔细打量他,乞丐看上去年龄不大,脸上除了血迹伤痕就是灰尘,没一处干净地方,如同一只灰扑扑的蛾子,一对黑亮眼睛里装着些企盼,又像觉得僭越一般,匆忙低下头去。 “你这样的人,在胥城是要被欺负死的!”三小姐看着他袖管里青一块紫一块的小臂,心里已经有了决断,“你要是没地方去,跟我回家怎么样?” 乞丐睁大了眼睛。他的目光略过谢婉凝手上的珠串、颈间的玉饰,落在她神情认真的脸上。最终,他缓慢且郑重地点了点头。 谢家小姐居然捡了一个乞丐回家,这说出去要惊掉多少人的下巴!可谢婉凝哪会在意这些,在小梅惊诧时她已经把人拉起来,朝小婢女嫣然一笑,“走吧,我们回家。” “小姐,人带来了。”谢婉凝坐在凉亭里喂鱼,焕然一新的乞丐被领到她面前。和初见时相比,洗净脏污血渍、束起散发的乞丐看上去总算有了人样。仔细比较起来,乞丐比谢婉凝还要高一点,但最小的护卫服穿在他身上仍显得袖腿肥大,看他稍显凹陷的脸颊,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饱饭。 谢婉凝屏退下人,招呼对方到自己身边坐下,指着石桌上的宣纸道:“你会写字吗?” 乞丐摇摇头,攥着衣角,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 “这下难办了,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小哑巴呀。”谢婉凝皱着眉头思索,乞丐小心翼翼挪近一些,手指点点自己的脖颈,又指了指谢婉凝。 “你这是何意?难道你叫阿脖不成?”谢婉凝不解地看他,乞丐摇摇头,又将手指在自己颈间划上一圈。 “你是说...我的玉饰?你的名字和玉有关?”谢婉凝看见乞丐的眼睛亮起来,一边暗夸自己聪明一边猜测道:“那你叫阿玉?阿瑛?阿琛?阿瑾?” 说出最后一个名字时乞丐点头比划着,谢婉凝停下来,为第一步进展感到高兴。她写下一个“瑾”字递给他,“阿瑾,我以后便如此称呼你啦!” 乞丐——现在应该是阿瑾,握着那张纸,在心中认定自己的主人。 阿瑾从此在谢宅住下。虽然是三小姐破例带回的人,但究竟是初来乍到,不熟悉规矩的他也只能从最底层的跑腿杂活儿做起。因为和哑巴交流起来麻烦,仆人们都不常与他说话,阿瑾本人倒也不甚在意,大家聊天时他便坐在一边静静聆听,偶尔跟着笑笑。一段日子相处下来,仆人们都知道他踏实肯干,没什么坏心眼,又可怜他不会说话,都愿意带着他一起做事学点东西。饭菜有定额,大家你掰一块饼我给一口菜,慢慢把麦秆一样的少年养得脸色红润起来。阿瑾脸上的青紫红肿逐渐消下去,显露出年轻人清隽的面庞,几个小婢女看见他时总会偷偷红着脸笑,连一向冷面的后厨婆婆都会多给他盛些,惹得马倌良子羡慕地吵嚷。 阿瑾对他人心思都不甚在意,他只惦念着何时才能见到三小姐。夜晚躺在通铺上,趁着他人入睡,阿瑾便摸出枕下的宣纸小心展开,借着窗外月光凝视纸上“瑾”字,在手心一遍遍描摹。他每次路过三小姐别院门口总会走慢一些,期盼谢婉凝能看到他,叫住他,和他说说话。 良子与他年龄相仿,两人关系额外亲近几分。有时两人一起工作,良子便同他说些三小姐的事,这时阿瑾总会认真听着。可良子口中的谢婉凝真是混世魔头,爬树翻墙、游湖不归、偷喝窖酒,每件他都说得绘声绘色、仿佛亲眼所见一般。阿瑾皱眉看他,无声控诉良子嘴里没几句好话,小马倌便双手一摊,“没办法,我只知道这些。” 阿瑾便不理他,默默做自己的事,良子只好红着脸补充道:“其实这些都是小梅和我说的,你可别告诉别人。”良子说完,后知后觉阿瑾是个哑的,赶忙补上几句,“知道你想着三小姐,但我们能在谢家做事已是福气,哪还敢想着和千金小姐说上话!要我说呀,你就别整天想着那些有的没的了,好好做事才是本分!” 阿瑾想你倒还不如不说,可他心里也知道良子的话句句在理,自己靠近三小姐尚困难,又如何谈报答恩情? 思来想去,阿瑾决定向宅邸的护卫学武。他没底子,只能从最基础的体能练起,该做的活计也不能落下,每天累得手脚酸软,一动便浑身散架一样,却还是咬牙坚持下去。 “你就这么想见三小姐吗?”良子问。他不能理解,有饭吃有地方住,对他而言这些就够了,为什么阿瑾还不满足呢?少年听了他的话,向他铺开那张已经被折展无数次的宣纸,良子似乎有点明白过来,背着手摇头晃脑,嘴里念念有词,“要我说,这天下还属情字最伤人!”阿瑾知道他最近定是看了爱情话本,撇下他练武去。 劳作与训练使得阿瑾快速长起来,再次见面谢婉凝需要抬起脑袋看他。“阿瑾,我差点认不出你!”谢婉凝打量自己的护卫,想起父亲说“和哑巴相处可不容易,爹给你找个会说话的女护卫”时吹胡子瞪眼的模样,生怕她被阿瑾拐跑似的——他要是看到阿瑾就不会这么想了!就像现在,谢婉凝稍微离得近些,他便低下头后退两步,一副要跪下来谢罪的样子,三小姐怀疑他要是会说话,是不是要念叨“非礼勿近”了。 阿瑾却心里打鼓,生怕自己眼中热切让她厌恶,只能压抑着尽量让自己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她身上浅浅的脂粉香味就萦绕在他鼻尖,连带着他心里也痒痒的。 从此三小姐身后多了条尾巴,阿瑾不说话,只是沉默地替三小姐完成她的各种愿望,诸如摘下卡在树上的风筝,挡去公子哥的敬酒,遛三条不安分的大狗。有时候谢婉凝看着被细犬拖着满院子跑的阿瑾,竟觉得他也是自己的宠物,美丽、安分且顺从。 当初捡他回家,谢婉凝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浑身伤的哑巴乞丐可怜,仅此而已。但是现在,怜悯的情感似乎随着陪伴而产生了些许改变,谢婉凝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他的胆怯与小心,以及目光接触的瞬间他眸中的慌张,这使得她总想摸摸他的脸,像对待受惊的猫儿一样安抚他。我在想什么呢——谢婉凝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一直盯着阿瑾看,而少年的脸又红透了——可他的确很有趣!谢婉凝如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