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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崇应彪跌跌撞撞地闯入伯邑考的生活之中后似乎一切都变了个样。 要是说从前他是那个多年以来保持满勤记录,永远认真勤恳地奋斗在岗位第一线的年度十佳领导,那么他现在就是见色忘义第一人,破天荒的头一次翘了班。 不过其实他本没有这个想法的。 直到他打开车门钻进车里,猛然发觉即使这车在冰天雪地里停了一整夜,也因为有着玻璃与铁皮的庇护而比外面暖和许多,于是很自然的,他的思绪便飘到了崇应彪身上。 那个男孩似乎从未得到过应有的庇护,或许是因为前半生过于的痛苦,而又恰巧被整个世界所忽视,他似乎并不知道有些事情其实理应是不需要他去努力争取的,那些伤口,疤痕,冻疮,本就不应出现在他的生命中的……而他只不过是被迫坦然承受了这一切罢了。 现如今,他唯一的慰藉却也消失在这冰天雪地里了,那只狗,和他一般又不知道在哪里流浪了。 伯邑考在车内抽了一根香烟,唇齿之间似乎还残留着昨夜亲吻残留下来的温度,而这生烟的烟雾又让这一切看起来更加灰蒙蒙。 算了……少工作一天庄稼又不会全部冻死,不过他怕今天再找不到那只小黑狗,崇应彪那自己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一片天就又要塌了。 只可惜他今天就带了一盒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那条小狗出现。 因为小黑的爪子占满了泥雪,身上的毛发也实在脏兮兮的,趁着崇应彪和小黑重逢温存之时,伯邑考便赶忙打了一盆热水,就在旁边干站着等着给小狗擦脚。 既然已经决定要将小黑带回家里,伯邑考自然是做好了要对这个生命负责的准备了。 他虽然没有养过小动物,不过因为小时候父亲创业着实太忙,自家亲弟弟姬发和隔壁殷郊几乎可以说都是自己带大的,现在这两个小孩都长得人高马大的,这其中肯定是有伯邑考的一份功劳。 小狗饿了太久之后不能立刻吃饱,这偏远的镇子里又买不到狗粮,伯邑考只能用早上做臊子面剩下的rou沫和面条,加热了一会儿捣碎了喂给它。 崇应彪看起来开心了许多,就连笑容都深了不少,拽着小狗将它举得高高转了几圈,又去拍了拍它吃得饱饱的肚子。 不过虽然他心里是高兴的,嘴上却不饶狗。 “瞎跑,瞎跑,瞎跑,下次你再去追小母狗我肯定不去找你了。”他训斥着,“村口的那只大狗早就看你不顺眼了,你不在自己的地盘待着,他总有一天咬死你。” 飞转了几圈后又停下,将小黑的正脸举给伯邑考看,一手抬起小狗的一只小爪,大手牵小手,向男人的方向打招呼。 “你可要谢谢哥,他是会算命的。” 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那般,笑得真切,仿佛所有烦恼都在被这间出租屋所稀释了。 伯邑考可不嫌他幼稚,跟小黑打起招呼来。 2007年2月5日,山里不再下雪了。 然后的几周来,崇应彪几乎已经习惯了出租屋,砖瓦房,加油站这三点一线的生活。 他总是一觉就睡到上午,太阳高照屁股了才从热乎乎的被窝里爬出来,慢腾腾地吃完伯邑考给他留的早饭,简简单单铺个床,就带着小黑下楼散步去了。 小黑从小到大流浪惯了,小小的出租屋自然是有些限制了他的脚步,每次一下楼都变成了撒欢儿式的跑,就连身强体壮的崇应彪跑起来都赶不上,不过许是伯邑考做的狗饭实在太过美味,或是因为踩在还没融化的雪地里过于冻爪,这小狗也知道跑几步就回头望,确保崇应彪还跟在自己的身后才会继续向前。 有时候天气好点,崇应彪就带着小黑走得远些,甚至会走到加油站附近让小黑撒个尿留下标记之后再回去,不过有时候天气太冷,他们便只在附近转悠。 小狗会认主,人自然也会。 即使无数次在心里告诫自己要懂得克制,但同为“流浪汉”的崇应彪也是潜移默化之中越来越适应在伯邑考身边生活的感觉。 遛完小黑回来在床上懒一会儿,还不到半中午伯邑考就会回来吃午饭,因为时间有些赶,他都会带两盒农田里分发给他们的盒饭作为两人的午餐。 西岐公司也算得上国内数一数二的农业科技龙头了,中午发的盒饭自然也差不到哪去,一般都是三菜一饭,一荤两素。 伯邑考虽说生在西边,但不长在西边,因为家庭原因,小小的时候就跟随姬昌搬到了香港对岸的广州,吃饭习惯了甜口,如今来了北面,爱吃的莫过于勾芡后的锅包rou,溜rou段了。可崇应彪这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刚开始竟然还吃不习惯,在餐桌上次次嚷嚷着太甜,不过孩子就是孩子,虽然总爱把自己打扮成港片里的潮男,但谁内心里不爱吃点甜的,几顿下来便习惯了这个味道,嘴巴也被伯邑考养得刁钻了许多,甚至到了一顿不吃都不习惯的程度。 而这其中要说没有伯邑考的私心就太假了,圣人也是人,当然也想要得到更多,而至于他和崇应彪的关系……他也早就想明白了。 中午吃完饭,伯邑考就尽职尽责地开车将崇应彪送回村子里,他向来是个有分寸的人,只要男孩不主动去提起他的过往伯邑考就不会去追问,他希望自己可以为崇应彪做的更多,可往往当他站在村口的那条水沟旁时,就不禁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那里仿佛是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 即使不下雪了,北面的风依旧太冷,结冰的河水是肮脏的灰白,上面还浮着一层脏臭的垃圾,河道旁边竖着几棵光秃秃的树,树梢上没有新叶,不过是尖锐的黑,如此一来衬得崇应彪一个人的身影更加单薄,仿佛下一秒就要被这村庄里层层叠叠的砖瓦房吃掉。 崇应彪虽然时时回头去望伯邑考的身影,可是脚步却永远无法停下,好似灵魂和rou体已然被割裂,只有一半迷失在了冷风里。 伯邑考拿他没有办法,他知道只要这个男孩不想,谁都别想撬开他的嘴,而如果他走错一步,或许这辈子他们都不会再次相逢。 于是他便一直站在村口处,确保崇应彪的每次回头都会看见他的身影,而等晚上他们再次相聚之时,他总是会去抓紧男孩的手心,然后笑眯眯地在他嘴角处献上一吻,让丝丝温暖顺着崇应彪冰凉的嘴唇钻进他的身体里。 夜幕降临的时候,便是他们独处的时光了。 崇应彪享受着与伯邑考的性爱,这是一种不得逃避不得抵抗的沉沦感。 他们时常zuoai。 虽然说姿势变化多端,也总会在崇应彪身上留下暧昧的咬痕,但刚开始的时候只在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而越熟悉就越合拍,越合拍就越放肆,床上搞完就在浴室搞,从浴室出来就在厨房再来一发,就连小黑,一个真正的小公狗似乎都觉得没眼看,导致崇应彪甜腻的喘息声之中时不时冒出几声沙哑的犬吠,突兀又有些好笑。 不过也有些日子里他们并不zuoai。 似乎是突然从有一天开始,他们只是躺在床上,牵着手,说着话,声音还总是小小的,要凑近了才能听清,像是在心尖上跳舞。 他们有时只有支离破碎的三言两语,肩并着肩,平躺在一起望着灰白色的天花板看,时不时去逗一下在床下扒着床沿,蹬着两个小短腿儿想要爬上床的小黑,发出咯咯的笑声。而有时候他们又会说很多,多到崇应彪感觉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他总是喜欢将自己的脑袋埋在伯邑考的胸口上,手指虚虚地在男人身上画着圈,而说的话既没有任何目的也没有任何营养,不过是随意讲着些天南海北的故事,说着说着就睡着了罢了。 他们甚至还给这间卧室配备了一个二手小电视机,因为是后安装的电线所以信号接收得不太好,时不时就是一片雪花屏,所以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会看伯邑考带来的碟片。 崇应彪到底是小孩心性,心里不装事的时候看得比谁都愉快,嘴巴还不闲着,爱吃点零食和果冻,伯邑考怕小孩吃多了不好,就买了一堆水果放在家里,嘴馋了就给崇应彪剥点砂糖橘,想着总比那些膨化食品要好。 不过或许在这个出租屋中,最快乐的莫过于小黑了。 或许是因为小狗没有人的那些复杂想法,有了温暖的窝就呼呼大睡,有了可口的饭就大快朵颐,不开心就汪汪叫,开心了就翻起肚皮,大眼睛总是水汪汪地望着伯邑考,吃晚饭时一撒个娇,这个西岐集团公子哥就完全抵抗不住,总是爱从盘子里夹些rou来扔给小狗吃。崇应彪不赞同这种做法,他说这样子容易把流浪狗的嘴巴养刁,伯邑考当然知道这一点,他不过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罢了。 而崇应彪说的是对的,嘴巴是不能被养得太刁的。 如此生活下来不出几日,崇应彪他自己就被自己带到了沟里去,越来越熟悉这种温暖的感觉,也变得越来越享受起这份例外,这份偏爱,日复日的,每一次的轻吻,每一次的深拥,他有时甚至感觉自己身体上的窟窿正在被一点一点填满,似乎是被那萦绕着的梦里才会出现的幻想所笼罩,无穷温柔。 不应该这样的,应该保持清醒的。 几乎每一个夜晚,他都会尝试在心里告诫着自己,可是在下一秒,他就会又聋又哑地活着,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般,不过心跳慢了一拍罢了。 伯邑考,伯邑考,伯邑考。 他默念起这个名字来,像是一个诅咒,又像是一种魔法,即使是轻声嘟囔着,也占据着他的一切,让这一切都变得具象化起来。 别对我太好了,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崇应彪总是爱这么说,说完他便又给自己找补,随意转移话题,也不敢去看伯邑考,似乎是怕被那炽热的目光烧坏那般躲藏在阴暗角落,而每当此时,伯邑考都会轻轻捋着男孩头顶不乖顺的发丝,或者亲吻在他眼角处,嘱咐他要睡一个好觉,他告诉他不要害怕,即使是黎明时睁开了眼睛,他也依旧会在身边陪着他,那掠过崇应彪耳廓的温热气息,宛如一个不愿意醒来的梦境。 村子不远处有一片林子,林子深处藏着一个小湖,莫约是“秀水坞”名字的由来,可其实这湖水并不漂亮也并不清澈,上面还飘着一层脏兮兮的碎冰和树枝烂叶,根本不能称之为一种景色,平时除了一些老大爷爱在这里钓鱼,几乎没什么人来。 可是崇应彪似乎格外喜欢这里,甚至开玩笑说这里是他的秘密基地,一到周末的时候就让伯邑考载自己去。 他似乎也格外享受坐在那辆奔驰车上的感觉,倒不是因为喜欢豪车带给他的骄傲感,而不过是沉浸于冷风吹在脸上的感觉,北方的风里总是带着蒸腾的雨露,他便像一只小狗那般,把脑袋探出车窗,伸出舌尖去舔舐飘渺的空气,让冬日的阳光完全笼罩在他的脸上,直到白皙的脸颊被风刮红了才感受到寒冷。 每次他不要命地吹完风后,伯邑考都会费尽心思地将崇应彪那被冻疮这么的双手搓暖,又将车内的暖风开到最大,就好像是在融化一尊冰雕那般。 “我可是北方人,根本不怕冷的,你总紧张兮兮地做什么。” 而崇应彪便爱在得到温柔的照顾后这么嘟嘟囔囔地说上几句,动作倒是乖乖的,嘴角还带着笑看着伯邑考为自己忙前忙后,也不知道说出来是给谁听的,明明比谁都怕冷。 他们来湖边也不钓鱼,只是漫无目的地到处晃悠。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地方。”崇应彪喜欢一边走路一边踢石子,这是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养成的习惯,“这里总是有一股臭味, 夏天的时候更明显,附近的猫猫狗狗总爱来着这里撒野。” 伯邑考跟在他后面,拿着翻盖3G手机给他拍照,像素是过分的低,但倒是不影响崇应彪耍帅的pose。 “不过正是因为来这里的人少,倒是便宜了我。” 在男人冗长的注视里崇应彪拨开几根垂下来的树枝,那湖水便映入眼帘。 “你总是来这里?” 男孩点了点头,之后又摇了摇头:“小时候总来,长大之后倒是没时间了。” 冬日里的林子里是一片仿徨的灰青色,阳光穿过没有叶但层层叠叠的干枯树枝淋淋漓漓地照在崇应彪的脸庞,呜咽的风吹乱了男孩额间的碎发,也凌乱了伯邑考的眼睛,他突然希望自己的眼睛是那小灵通的摄像头,想要将这每时每刻都不落地记录下来。 “我小时候也有这么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伯邑考说道,“是一片墓地。” “墓地?” 男人点了点头,跟着崇应彪一起走向了湖水旁。 “小的时候不知道那里是墓地,只是觉得空旷又安静,可以让我撒欢儿似得跑边总爱去那里玩,后面长大了总是听别人说去那里不好,便才渐渐不去那里溜达了。” 伯邑考一边说着一边扶着崇应彪的胳膊。 小孩不知道从哪里起得主意,突然开始脱了皮鞋,扯了两人走之前伯邑考强迫他穿上的棉袜,提着裤脚准备往湖里趟,湖水的边缘处都是那些因常年被水流冲刷而变得圆滑的石头,再往深处走才是泥泞的淤泥,总之是湿滑的很,崇应彪每走一步伯邑考都担心他摔倒。 “哎,小应你慢点。”他见崇应彪越走越远,还没有丝毫回头的意思,赶忙也自己脱了鞋,趟水去找他。 结着一层冰碴子的湖水是在冻人刺骨,漂浮在水面上的乌青色树枝时不时会划伤小腿,即使脚底难免打滑,伯邑考也赶忙多走几步,一把拽住崇应彪的手腕。 “那现在呢?现在你还会去那个墓地吗?” 男孩仰起头来问,翘起的鼻尖被冻得通红。 “我学会了让自己舒服,便不太在意那里是不是墓地了。” 崇应彪的心跳得扑通扑通,转而握住了伯邑考的手,喉咙有些沙哑,发了一会儿愣,才听到男人的话。 “你也要让自己舒服一些,小应,能答应我吗,不要再自己折磨自己了。” 在这个朦胧,隐晦,又有些诡异的瞬间,崇应彪感觉有一张大手正在捏着自己的心脏。 “你不必那么奋力,那么尖锐去追求那些事,若是有美好发生,那就是你应得的。” 别说了……再说真的要哭出来了。 崇应彪在心里喊道,他使劲地握着男人的掌心,似乎都能听见骨节嘎嘎作响的声音,脚被湖水冻到失去了知觉,依靠着身体里敏感的神经中枢去拥抱面前的人。 伯邑考不再说话了,无声地将崇应彪拥入怀抱。